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2021-12-13 16: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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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市居住证;或者是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或者是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认定体检要求)。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港澳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在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居民相同。

二、报考流程

报考面试流程为:网上报名—审核确认(网上审核与现场确认结合)—网上缴费—查询准考证—参加面试—查询成绩。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8:00—12日16: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考区和考试科目:

考生报名时需先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北京考区、密云考区、怀柔考区、平谷考区和延庆考区。选择密云考区、怀柔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的考生将在对应行政区内的考点参加面试;选择北京考区的考生将在上述4个行政区以外的考点参加面试。

报考中职专业课类别各科目和初中、高中或中职文化课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的考生应当选择“北京考区”。

编辑:刘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