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包括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驻崇院校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以上学历均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驻崇院校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要求,详见《扶绥县2023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已在扶绥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30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
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以电话通知为准,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开展考核工作,报经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最终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