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4月26日8:30—5月7日10:00。
三、考试
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二)笔试分值与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面试前3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