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10:00至5月7日10: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组织实施
(1)市本级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市卫健委须于面试前一个星期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