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备注”栏。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报考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4日后出生)。
(六)面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聘用资格。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
三、考试
1.笔试。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为5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本次考试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2.面试
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高于5:1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