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4.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6.截至2023年3月20日,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为1996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3月20日(含)之后出生;
7.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范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我区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23年度已与我区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入职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8.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者提早报名。
三、考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结构化小组面试原则每3人一组,采取轮流答题、相互评论、表态回应3种方式进行测评。参加能力测评人数分组后,如余数不足3人,将抽签合并分组,合并后该组人数增为4人。
2.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本次引进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者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对于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