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2:00。
三、考试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职业素养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职业素养考核环节。职业素养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线上闭卷方式进行,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等要素进行考察。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6日9:00至2023年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准考证查询
请于2023年3月31日查询本人准考证。
4.笔试系统测试
笔试在专业的系统中进行。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考前需要进行系统测试,在2023年4月4日前完成测试。
5.笔试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