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④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⑤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⑥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⑦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7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统一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
③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