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研究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5 09:49:08
334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影响期内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应以电话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02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研究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编辑:刘晓爽

最新问答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