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5 09:26:18
138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报考政策研究岗位的考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要求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专业文章2篇及以上,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2项及以上。

  岗位序号12、岗位序号14和岗位序号22要求的050202俄语、050203德语、050207日语、050232葡萄牙语、050257哈萨克语专业,不限于最高学历专业,本人具有上述专业第二学位也可以。

  (七)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招聘对象要求。一是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京外生源是指入学前为北京之外其他省市常住户口的学生;应届北京生源是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二是社会招聘是指社会在职工作人员、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在京落户相关政策等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

  (九)报名年龄要求。京外生源为本科生不超过26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北京生源年龄不超35岁;社会招聘人员年龄不超35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影响期内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三、考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笔试和面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以邮件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023年度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

编辑:刘晓爽

最新问答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