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应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北京生源),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四)社会人员报考时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五)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00至3月21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3月22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二)笔试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其它所需材料。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人数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