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3 0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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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3年3月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19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13日9:00—3月20日18:00。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3年3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x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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