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面试工作在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卫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面试工作在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1)教育类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
(2)卫生类岗位笔试《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
(3)其他岗位笔试《综合知识》。
3.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教师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9日(星期天)。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