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3-10 0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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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人员除外;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6:00。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写作水平和综合能力,试卷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15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等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稽查总队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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