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引进人才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8:00至4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4日8:00至4月12日17:00。
三、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