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24:00前。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云南大学呈贡校区:3月15日9:00-12:00,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3月16日9:00-17:30。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招聘考前培训。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不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二)确定考察对象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由高到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第一名有两人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一并列入考察对象;若第一名有三人成绩并列或第二名与第三名成绩并列的,则由领导小组组织职业素质测评加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60%+职业素质测评40%成绩重新计算成绩,并由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等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市委宣传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