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襄阳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其中仅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7日。
三、考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75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