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93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2014年入伍,2016年退伍,按照2014年《延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3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2名;
2015年入伍,2017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5年夏秋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5)21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016年入伍,2018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6年夏秋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6)68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1名;
2018年入伍,2020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8年夏秋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8)69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50名;
2019年入伍,2021年退伍,按照《延川县2019年夏秋
季征兵优待政策》(延政发(2019)88号),符合安置条件的大学生义务兵39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7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