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01 09: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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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三、考试

  (一)考试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局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9:30

  笔试时间: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报考管理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报考财会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报考计算机类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主要测试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写作水平。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5元,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结构化面谈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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