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至3月8日18:00。
网上缴费结束时间:2023年3月10日18:00。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3123001—2023123027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3123028—2023123047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3123001—2023123027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3123028—2023123047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