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至2005年2月2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2月27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报名
报名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7:00。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⑴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⑵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⑶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医学类、综合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