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无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5人)
2023-02-27 10: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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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二)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无锡市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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