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由我市批准入伍,2022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军士、义务兵)并由无锡市接收安置,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经各市、县(区)人民武装部退伍登记备案已转服预备役;
(六)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七)入伍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01月01日后出生)。
已参加过政策性岗位安置或符合定向招聘条件又放弃未参加的,不再列入招聘对象。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考试时间为9∶00—11∶30;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40%。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