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到过刑事、治安处罚人员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在红安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平台,按省人社厅的安排实施。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试工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