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四、面试
(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