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面向博兴县外山东省内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博兴县外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二)引进条件:
(1)本人户籍在博兴县,但本人在博兴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是本人户籍不在博兴县,但配偶或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户籍在博兴县,本人在博兴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
(3)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6)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7)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材料和相关手续符合规定、齐全完备,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未经所在部门(单位)及当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月27日上午8:30至3月3日下午17:30截止,以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上报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4日,审核完成后,向审核合格的人员发布面试通知。
(二)面试评议
面试由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组织。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于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引进。
(三)考察与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类别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