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要求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具备办理调入手续的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5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2023年3月18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一科,满分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与专业知识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以及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以及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缴费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