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8:00至3月17日17:30,逾期不受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不需参加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通用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防震减灾知识等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