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8:30至2023年3月3日18: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含25人)的,增加笔试。笔试工作由中卫市科学技术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超过25人的,直接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当场组织成绩并列人员再次面试,按照再次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