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3月2日10:00至3月6日17:00完成报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和医疗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综合知识与基本能力。
2)医疗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评岗位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2.笔试时间。笔试统一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上午9:30—11:00。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考生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考生都列为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
3.面试组织。面试一般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