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岗位简表》具有甘州区户籍限制条件的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文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普通话标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纪律性和自律性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正式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甘州区政务大厅四楼413室(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90号)。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考前1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