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23-02-22 16: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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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一般30岁以下,个别岗位可放宽至35岁以下,具体参见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岗位要求30岁以下的,应为1992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35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5日16:00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查理论素养、科学人文素养、公共知识等内容;主观题主要测查对给定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开始。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招聘计划表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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