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6日17:00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4日(星期六)
(二)面试
1.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2分钟。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若因报考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