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65人)
2023-02-22 14: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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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管理岗位或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2月2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2月21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

  “市直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A2类岗位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9:00—11:30。

  (二)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用结构化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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