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三、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参加全省综合类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实行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