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已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应聘面向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岗位的除外。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二)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