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01-28 1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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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2023年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9日17:0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2.考试确认时间: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

  1.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5.笔试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且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参考。

  6.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7.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我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南沙籍生源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并参加相应职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南沙籍生源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原件的、证件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0-84681080

  监督电话:020-34683880

  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20人).xlsx

编辑:刘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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