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
2022-08-23 14: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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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8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2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底部附件《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2个选调岗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公开招聘、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4.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

  7.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报考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报考详细咨询课程服务老师网上报名,不收费。准考证由考生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8∶30。

  (二)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公开选调的网上资格初审

  公开选调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选调单位进行通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9月5日8:00至17: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为准。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7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7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应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表》

编辑:事业编公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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