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7月30日讯: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为隶属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交易中心岗位设置及人员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以按岗招聘为工作原则,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岗2名,被聘用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详情见底部附件《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除招聘岗位规定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另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文件规定,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脱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口市政务管理局网站、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5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考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详询课程服务老师。
2、报考时间:2022年8月6日9:00至2022年8月12日12:00,逾期不受理。
3、报考材料要求:需以JPG图片形式上传相关材料(JPG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政务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社保卡(正反面);
(3)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及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附有在线验证二维码);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提供6个月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经历证明: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若劳动合同无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经历的需由用人单位出具个人从事6个月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12日12时前完成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8月12日17时前补充修改报名材料。系统将于2022年8月12日17时准时关闭,8月12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另若于8月12日12时后修改提交报名材料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考试。在8月12日12时前未完成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的,责任自负。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全面、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2)在报考过程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3)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等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认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人员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1、报考时间截止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聘岗位数与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拟聘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口市政务管理局网站、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在网站或公众号查看。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
由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兼岗位专业知识。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口市政务管理局网站、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