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
2022-07-04 1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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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7月02日讯: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部分十堰市直、县(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底部附件《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等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详情请联系课程服务老师咨询报名方式。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7: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笔试公告。

  (三)考务技术事项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四、考试

  (一)笔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类(B类)、自然科学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卷面分值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等),确需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保留,且需划定折算后不低于同一笔试类别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编辑:事业编公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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