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大纲(第六章)
2021-11-27 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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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存量房买卖交易条件协商

考试目的

本章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房地产经纪业务撮合中的交易购买价格和购买方式的撮合、引导客户做出决策的方法、订立买卖合同的步骤、签订买卖合同的意义、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购房款支付等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第一节 交易条件的协商

一、撮合签署定金合同

(一)撮合签订定金合同

(二)定金的类型

二、协商购买价格和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协商购买价格和付款方式

(二)撮合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1.合同条款商洽

2.抓住成交机会

3.顺利签订合同

第二节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与款项支付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意义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

2.房屋基本状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房屋交付时间及条件

5.违约责任

6.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操作要点

(二)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工作

2.证件审查

(三)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1.合同文本讲解

2.协助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交易合同

四、房款及费用收支

(一)交割存量房交易房款

(二)收取经纪服务费

(三)协助办理交纳存量房交易税费

考试要求

1.掌握交易条件的协商;

2.掌握定金的内涵和作用;

3.掌握协商购买价格和付款方式的技术要点;

4.掌握撮合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的步骤;

5.熟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意义;

6.掌握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7.掌握买卖合同签订操作要点;

8.掌握房款及各款项支付的操作要点。


编辑:刘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