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2022-03-15 14: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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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第7号)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郑鑫等13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刘磊等4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陈丹烨等2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龚会琴等16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李兴永等2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郭晨光等2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包立壮等2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刘亚仿等5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第7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

2.2022年第7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

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2年2月21日

 

 

 

编辑:王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