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近日发布《关于领取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该证书领取工作自2023年2月24日起进行(节假日除外),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方式。《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领取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正文如下:
为做好河南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推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应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证书领取工作自2023年2月24日起进行(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当地民政部门公告时间为准。
二、领取范围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第一次考后核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二次审核且合格的考生、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领取方式
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方式。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领取地点,经现场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签字领取证书。
四、领取地点
证书由考试报名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负责发放,报名地点与常驻地不一致的考生,可与报考地民政局联系确认领证地点。省直考生证书由河南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具体领取地址见附件1。
五、领取需携带材料
(一)本人领取资格证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领取证书时,要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考生领取证书后要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按照要求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三)考生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后,要留存注册登记凭证,注册登记凭证以“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表”页面截图为准。
(四)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gz.mca.gov.cn,注册、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可在进入系统登陆页面后,下载操作手册查询。
(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
附件1
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汇总
附件2
个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前往 市(县)民政局领取2022年度
证书,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2023年2月24日